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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草原执法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1    提交时间:2016-03-23 19:14:51.000000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草原监理(监测)站(中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监理站:
为总结交流草原执法工作经验,研究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工作的对策措施,我中心定于10月中旬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2012年草原执法经验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0月16日- 18日,10月16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云龙酒店(成都市锣锅巷122号,电话028-86780888)。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草原监理机构负责人和草原执法的科(室)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请勿超员。
三、会议内容
(一)典型经验介绍
1.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推动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四川省甘孜州)
2.强化草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草原执法能力和水平(新疆昌吉州)
3.强化村级草原管护员培训管理,发挥草原管护员作用(内蒙古乌审旗)
4.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 (甘肃省肃南县)
5.强化草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 (黑龙江省富裕县)
6.加强禁牧监管,维护草原生态 (宁夏中宁县)
7.推动草原确权承包,夯实草原执法基础 (贵州省沿河县)
(二)讨论交流
主题1: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推进草原监理体系自身发展
主题2:草原监理机构如何在落实草原补奖政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题3:如何进一步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做好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工作
主题4:如何做好草原管护员的聘用、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草原管护员的作用
主题 5:如何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工作
主题6:南方省区如何加快推进草原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典型经验介绍的准备工作。典型发言材料内容不要求全面,而要求具体,切实把开展某项工作采取的措施、办法介绍得详尽、具体,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会议交流材料,内容包括本省区近年来草原执法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等,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
(三)请各参会代表按照讨论交流主题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四)请各省级草原监理机构于2012年9月25日前将典型发言材料、会议交流材料和会议代表报名回执(附件2)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报中心执法监督处,同时将会议代表报名回执报四川省草原监理站。需要接站的会议代表请提前将航班号和到达时间告知四川省草原监理站,以便安排 接站。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联 系 人:卫 琳
联系电话:010-59191709
传 真:010-59191734
电子信箱:cyjlzx@yahoo.com.cn
四川省草原监理
联 系 人:郑东霞
联系电话:13808185611
传 真:028-855939333
电子信箱:caoyuanjl@yahoo.com.cn
附件:1. 2012年草原执法经验交流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 会议代表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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